与法律有过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接触的人,通常都会有种期待,那就是看到越来越多的从政者的学历背景为法学法律。从政施政是调配社会资源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中国自古如此,外域亦概莫能外,因此,对于行进在依法治国征程的我国来说,法学者、法律人通过步入仕途来承担社会责任也不失为一种不错选择。
不过,我们也应注意到,“法治”本质为法律制度之“治”,制度的严密有效是根本,任何职业群体无法独自成为法治建设的担当者;同时,相对于自然科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法律的有效作用既需要高度专业化又需要广泛大众化,看似矛盾的特点却要统一于整个社会的法治实践中,这是法律规范作用使然。因此,这就提供了一种视角,与促进更多法律人从政相对应的是对从政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深入的法律普及工作。两者立足点有别、方向相对,但是目的却归于大同,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最具现实性的路径选择。
与人们印象中的普法重点不同,就我国普法来说,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历来是工作重点。因为,领导干部要运用手中的权力就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要依法办事就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惟有如此,才能保证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也正因为如此,在普法主管部门列出的重点普法对象中第一是领导干部,第二是公务员。除了普法的角度之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在谈到干部读书的问题时,也曾说“领导干部加强现代知识的扩充和更新,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总体而言,领导干部应当学习多方面的知识,包括经济、法律……”。
有些尴尬的是,如前文所述,现实中人们总是把普通百姓视为普法重点,这种认知也体现在了出版上,法律书籍出版大体上有两大类,一类是专业精深的学术论著,另一类就是针对普通百姓的普法读物、常用法规、法律类考试书籍等等。如果从内容深浅程度划分,这两类分别处于两极。前者专于相关学术领域最新发展的研究,而后者或为基于实用性考虑的法律条文的编辑加工,或为虽富于思想但是疏于体系的随笔类法律读本。显然,如果从普遍意义上来看,这两类书籍大都不适合领导干部阅读。作为权力行使者,领导干部的法律阅读需求既不能等于专业学者——不必成为某个法律问题的专家;又不能同于普通群众——不能仅知道法律条文,而应该对于其发展脉络、现实困境有所了解,特别是转型期间,对立法原意的领悟,常常能够在法律缺漏的情况下,使得自由裁量权“规范”运行。同时,领导干部作为决策者的社会角色,决定了相关书籍应该稍具综合性。就此而言,近期一本名为《法律热点面对面》(该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策划出版)的书籍可以视之为一种尝试。
书名较为朴实,内容基本上以法律法规完善为主线,以热点新闻作为切入点,内容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近20个主题,完全涵盖了一年的时间跨度内重要法律热点问题。每个主题都以新闻为由头,阐述有关法律问题的来龙去脉,探讨完善之道,并且语言晓畅通俗,事例丰富鲜活,能够使读者对相关问题有清楚的认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该书没有纠缠于学术名词的堆砌、也无茫无目的地列举法条,而是在鲜活的新闻中,挖掘对于我国社会有长期影响的法律热点难点,使得阅读者能够快速把握有关法律问题的本质所在。
如果按照前文所述的分类,那么这本书应该是处于学者阅读需求与普通群众阅读需求的中间位置。从体例安排到行文风格,乃至“相关阅读”、“小提示”的使用,出版者似乎在寻找一种尽可能的平衡。这种平衡一方面是法律接受程度上的,另一方面是叙事角度上的。书中所涉及问题在日常新闻中也不乏报道,但是日常新闻对个案的关注、对当事人处境的情感,常常会影响到对制度完善方向的判断,而作为书籍出版,理智地矫正不当情绪的影响显然是更具建设性和责任感的。
除了在阅读需求的平衡外,整体上该书具有较强的“中国性”,这一方面源于对本土新闻的挖掘解析,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版者对于法律问题的一种倾向:立足国情。这一点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为此书写的评语一样“在法学已经成为显学的当下,具有‘中国问题意识’才能有效建立、完善有本土性的法学知识体系。就此而言,在鲜活的本土新闻中解读探讨法律热点,显然是本书一次创新的尝试”。立法国情地解决中国问题显然也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方法论。

先读好宪法,再读好行政法,再读好民法。
好像是书评?
就是书评,在书店见过。作者应该是博主?!
如何?
当时着急买我原来要的书籍,赶车,没有去仔细看。博主不在?咱们两个在进行传说中的版聊?!